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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海口 4月24日電 記者邢東偉 實習生翟小功 通訊員 呂瑩玉 廣東籍四男子梁某海、梁某任、梁某木與梁某日(另案處理)在廣東省茂名市密謀到海南以“撿錢分錢”的方式騙取184941元。海口市美蘭法院今日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梁某海、梁某任、梁某木有期徒刑六年。
  經查,2013年4月上旬,梁某海、梁某任、梁某木與梁某日(另案處理)在廣東省茂名市密謀到海南以“撿錢分錢”的方式騙取錢財。2013年4月15日上午11時許,梁某海、梁某任、梁某木與梁某日來到海口市白龍北路與文明東路交叉口的中國銀行處,按照之前的分工,由梁某日進入中國銀行內尋找作案目標,梁某日將老年婦女金某某作為詐騙目標,並告知其他三人。通過“撿錢分錢”的方式,騙取金某某184941元。詐騙得逞後,四人轉道三亞市乘坐飛機回到廣東省。事後,梁某海、梁某木各分得23000元,梁某任分得22000元。  (原標題:三男子設陷阱合伙詐騙老人18萬被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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