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本報訊(記者 孔德婧)因自己代言的公司擅自將產品宣傳區域擴大,著名主持人朱丹將該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日前,該案被大興法院受理。
  2013年6月,著名主持人朱丹與福建某食品公司簽訂《廣告代言合同》,約定朱丹為該公司的某品牌休閑系列蛋糕產品代言,代言時間兩年,自2013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1日止,代言區域限中國大陸地區。
  日前,朱丹將該公司訴至大興法院,認為該公司推廣宣傳銷售的產品超出了代言範圍,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肖像權,並造成了經濟損失。朱丹稱,2014年,自己發現該公司未經授權,擅自以自己為代言人推廣宣傳銷售其他非蛋糕類產品並獲利。代言行為會讓消費者認為該產品品質有保證,但實際上自己對該公司的其他非蛋糕產品品質並不知情,該公司的行為會誤導消費者。而一旦產品有質量問題,必然會對自己的名譽造成影響。
  故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自己的名譽權、肖像權,停止銷售並收回以原告肖像作推廣宣傳的產品,在全國範圍內消除影響、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20萬元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費用5.5萬元。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原標題:稱產品超出代言範圍 主持人朱丹起訴索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i63riwux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